今天魔幻网小编整理了甘肃省高考录取后补贴资助政策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的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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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
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镇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工作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服从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考试院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进行。
第二十一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每年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直接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学校或市(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
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其学费标准为 9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
第二十八条 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电子注册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在管好用好国家拨款及学院自筹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了专业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等单项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8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5000元。
(四)助: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由专门机构负责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五)补: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生活费,比例为25%。
(六)减: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绿色通道”及助学贷款或减免部分学费。
第六章 招生联系方式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如有考生及家长被欺诈,学校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一)学院法定代表人:孟 虎
(二)联系电话:0931-5321043
(三)传 真:0931-5223189
(四)学院网址:
(五)联 系 人:祁富胜
(六)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七)邮 编:730102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在校大学生当兵2020年政策
2020年发布的大学生当兵最新政策是什么
2020年发布的大学生当兵最新政策是对于入伍的高校大学生给予国家资助,如给予一次性奖励金、减免学费等,现在以甘肃省为例,具体规定如下:
《关于印发甘肃省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和应征青年进藏服役政策措施的通知》(甘政发〔2016〕67号)
二、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本科生(含在校生、新生)7000元、专科生(含在校生、新生)5000元标准发放。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行业高校、外省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属高校、民办高校入伍大学生奖励金由当地市级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三、自2016年起,我省实行进藏兵(含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按照每人10000元标准发放,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奖励金在新兵入伍次年的8月1日前,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给新兵本人或家长。
四、对组织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积极且效果明显的省内高校,在下年度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适当倾斜。每征集1名大学生入伍给予所在高校500元经费补助。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省教育厅拨付。
五、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的,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给予规定学分。参军入伍的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已取得规定学分,可免毕业实习,征集入伍时由所在学校按学制规定的毕业时间填写、颁发毕业证书。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甘肃省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人数按报名人数50%的比例确定。
七、退役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依法享受税收优惠,3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符合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免息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贷款。
八、大学生返乡应征,按公路和铁路运输费用标准核算报销差旅费,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的伙食补助。所需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由县市区人武部核报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
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2020年发布的大学生当兵最新政策是对于入伍的高校大学生给予国家资助,如减免学费等。以上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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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学校概要:
1、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6、校址: 福建省漳州市324国道旁
7、学校概况: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校舍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学制三年,学校下设商学院、医学院、教育与航空旅游学院、融媒体学院、
艺术设计与
建筑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共六个二级学院,开设
学前教育、
空中乘务、
护理、
会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茶艺与茶叶营销、
食品加工技术、
工程造价等三十多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第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评估。学校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及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培训项目实施基地、全国妇联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海峡两岸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交流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学校与
集美大学、
福建农林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并与台湾嘉南药理大学、首府大学、育达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业务。我校共有3个专业获评为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进入省级前10名,2个实训基地获选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专利发明52项,被授予漳州市
工业设计创新中心。2014至今,在全国高职院校级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中共获得1个国家一等奖、3个国家二等奖、3个国家三等奖、17个省级一等奖、41个省级二等奖、63个省级三等奖。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国内外各大媒体皆多次对我校进行详细报道。
8、学历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 2020年招生范围、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2020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范围涵盖福建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范围以考试院批复为准。
2020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30多个专业及方向,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 报考条件、外语语种、招生要求
1. 报考条件:凡取得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良好的上述省份的考生均可报考。
2.外语语种:各专业面向全国海外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要求。
3.招生要求: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五、 2020年收费项目、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
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每人7000元/年,茶艺与茶叶营销、
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每人75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
食品营养与检测、
食品质量与安全、
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人8000元/年,会计、
财务管理、
电子商务、
室内艺术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每人9500元/年,
网络营销、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每人9800元/年,
助产、学前教育专业每人10000元/年,护理专业每人110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12000元/年,其他专业每人90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1700元/年(4人一间),1500元/年(6人一间、五年专),带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独立洗手间、浴室、宽带接口等;
(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校服及军训服装费:350元(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2.奖助学措施
(1)高分奖励:
福建省:
1)高职批次:A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实际报到入学后,可根据以下条件获取相应的奖励(取最高一项):
①面向中职高职考生等级达到本科线录取要求的考生(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②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普通高考:普通高
中文史、理工类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对2020年通过高考录取到我校的福建籍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给予每人3000元的关爱资助;
4)创业基金: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
福建省外:
1)普通高中文史、理工类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创业基金: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最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
(2)奖助学金(奖助面高达38%)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校特等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3)特困生助学金4500元/人,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人。
4)单项奖学金:
社会工作优秀奖500元/人、
文体活动优秀奖500元/人、
思政品德优秀奖500元/人、
技能技术优秀奖500元/人、
学习进步奖250元/人。
5)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另外单列。
(3)带薪实践
学院校办企业及合作企事业单位提供许多顶岗实践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到企事业等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可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又可以获取相应薪资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
3.助学贷款政策:有生源地贷款政策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我校网站网址:
招生处联系电话:0596-3921666、3184666
招生处传真:0596-3184889
投诉电话:0596-3921204
电子邮箱: 2503958531@qq.com
邮 编: 363202
通信地址: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七、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
八、 台湾地区、海外招生章程另行制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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