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吗??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魔幻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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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西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成考快速报名和免费咨询: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广西籍公民或持有广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的非广西籍公民,报考当年8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
5.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高级中等
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须在2022年春季入学注册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且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www.chsi.com.cn
)查询认证;证书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
www.gxbys.com
)查询,联系电话:0771—3839583、5320961(传真)。
(2)持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获取办法可登录“中国留学网”(
www.cscse.edu.cn
)。
7.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
临床医学、
口腔医学、
预防医学、
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
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8.现役军人报考还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外国侨民。
(三)申请免试生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校学习。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杯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详见附件3),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广西所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
4.各类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的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第一阶段自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调整为统考考生。按照报名流程报名成功后可参加当年成人高考。没有在网上报名第一阶段调整为统考考生的各类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人员,不能再调整为统考生,不能参加本年成人高考。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各类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
)为2021年广西成人高考唯一指定的报名网站。考生登录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自行选择 “入口一(电信)”或“入口二(移动)”进行报名。
2.手机端报名: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
(2)使用“广西成考”APP进行报名。
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流程。
2021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9月2日9:00至9日17:00。其中,每天凌晨1:00-3:00为后台处理数据时间,网上报名系统暂停开放。网上报名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9月2日9:00至6日17:00,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报名信息和系统提示的到报名确认点进行线下核验(若系统无此提示要求,则此步省略)等流程。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志愿,应在第一阶段完成。
第二阶段:9月7日10:00至9日17:00,完成第一阶段各项流程的考生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考区选择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首页中的《考生填报手册》,准确、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三)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审核。
1.本次考试报名对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进行网上审核。
2.对于申请免试、加分值高于系统默认加分(系统默认符合的加分类型为“年满25周岁”和“少数民族”)、现役军人等报考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上述人员和在网上报名系统提示网上审核出现异常情况的考生需进行线下审核确认。
3.需要进行线下审核的考生,须由本人持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9月6日17:00前到考生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线下审核。
4.线下审核完成后,考生仍需继续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办理线下审核或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的,视为此次考试报名不成功,并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后果。
5.线下审核工作办法:由确认点工作人员使用身份证识别设备核实考生身份,确认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网上上传材料的一致性,根据报考条件的规定进行相关材料和信息的审核确认。
(四)志愿填报。
1.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模式调整为单志愿,即每名考生只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
2.对于已报考学校确定不安排招生计划专业的考生,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在录取前重新组织相关考生进行志愿填报。
3.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
4.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报考层次”及 “报考科类”,填报志愿的科类必须与报考科类一致。在报考科类相同时,高起本可填报高起专的专业。
5.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名称,因科类、学习形式、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代码,考生必须先核对清楚自己所报专业的科类、学习形式、层次。 考生通过点击“选择志愿”按钮可直接筛选相应层次的院校及专业。
6.考生志愿在网上报名第一阶段时间截止前均可修改。修改后的报考层次,如果报考费标准不同,需要重新支付报考费。多交的考试费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原支付途径统一退还。
(五)考生照片上传。
考生照片可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两种方式上传。
1.方式一:手机端上传。
(1)使用手机扫描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广西成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如手机已经下载安装“广西成考”APP可以省略此步。
(2)上传相片的简明流程:在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
根据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提示,使用手机端的“广西成考”APP扫描电脑端的二维码
仔细阅读《拍摄指引》,并按照APP的流程指引采集照片
采集完成,点击“确定”后,照片自动上传到电脑端网上报名系统。如对采集的照片不满意,须在点击“确定”前进行重新采集。
2.方式二:电脑端上传。
(1)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登录页面的《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要求操作。
(2)考生提前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版(证件照标准详见《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
(3)在网上报名系统的登录页面点击下载“照片合格处理客户端” (以下简称客户端)并安装。
(4)上传相片简明流程:①点击客户端“打开照片文件”,选择已经准备好的标准证件照
点击客户端“保存照片文件”,生成合规照片并保存到本地备用。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
点击网上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方式二中的“上传”将保存在本地的合规照片进行上传。
三、考区设置
高起本只在市辖区考区开考,各市辖区、县(市、区)和高校考区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我区成人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
广西大学、
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中医药大学、
南宁师范大学、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只开考高起专)、
广西财经学院(只开考专升本)。
柳州市:市辖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
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市:市辖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
广西师范大学、
桂林理工大学、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梧州市:市辖区、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田阳区、平果市、靖西市、凌云县、隆林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区。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1.高起专、高起本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报考科类统一考试科目高起专理科语文 数学(理)
英语(高起专、本)文科语文 数学(文) 英语(高起专、本)高起本理科语文 数学(理)英语(高起专、本) 理化文科语文 数学(文)英语(高起专、本) 史地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层 次报考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专升本文史、中医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大学语文艺术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艺术概论理工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一)经管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民法教育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生态学基础医学类政治 英语(专升本) 医学综合 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 分。
(二)报考成人高校艺术或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专业加试,其他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相关考生须自行向学校了解专业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凡未参加专业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的,一律不予投档。
(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修订的2023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五、报考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成人高考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高起本考4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20元。高起专、专升本考3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00元。各类免试生每人交纳报名费40元。
六、打印准考证时间和办法
(一)10月18日12:00至24日,考生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网上报名采集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之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七、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成人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要求,2021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 “先进生产(工作)者” “模范(先进)教师” “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
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资格时,不能累计加分,只取其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八、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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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广西高考有哪些加分政策吗??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按下列相应条款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一)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以下奖项者,加10分:
1.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2. 下列全国竞赛一、二等奖者: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
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 下列国际竞赛获奖者: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以上各奖项的奖项名称及获奖学生名单,教育部均以2011年、2012年、2013年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形式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予以公布。能否获得加分或具有保送生资格,以教育部以此形式公布的获奖项目名称和获奖学生名单为准。
(二)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加20分(均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与体育专业术科考试同时进行)、认定的应届考生,加10分,同时规定只有报考非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才适用于此项加分政策。
二、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20分。
三、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2011年自治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12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3个县以及防城港市的防城区、东兴市2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百色市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崇左市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分。
除上述50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7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分。
(二)对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的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三)对烈士子女考生,总分降低20分。
(四)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五)对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总分降低10分。
五、同时符合第“一”、“二”、“三”、“四”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或降分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六、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四条第“(一)”点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分。
魔幻网
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
魔幻网(http://www.gongzufudinzuc.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的相关内容。
在不同地区,锡伯族高考加分政策不同。
如:黑龙江对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
在新疆,凡参加
汉语言
统考并报
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锡伯考生,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锡伯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锡伯族者,加10 分。
补充:
全国各地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汇总(部分)
1、黑龙江对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 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 分投档,由院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吉林高考加分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10 分投档。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3、辽宁省 1.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
朝鲜族
和蒙古族考生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资格由各市招考委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审核。包括以下考生: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内蒙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
鄂温克族
、俄罗斯族考生;另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和中学用
朝鲜语授课的朝鲜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汉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民族班,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
4、山西同等条件可优先录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
5、河北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加5 分 。
6、湖北加10 分的情形 少数民族考生 。
7、湖南少数民族聚居州、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20 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农村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1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城镇少数民族考生可以降低5 分。
8、甘肃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 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长期居住在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含
兰州大学和
西北民族大学
)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 分。
9、广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院校调档分数线下按以下相应条款降低分数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的条件,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 分。 (一)在全区范围内(除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 市的城区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
京族
、水族、仡佬族等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等 12 个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的资源、凌云、西林 3 个县以及
防城港市
的防城区、东兴市2 个区、市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20 分。 对融安、灌阳、蒙山、上思、
百色市
市辖区(右江区)、田阳、田东、平果、德保、靖西、那坡、乐业、田林、昭平、
河池市
市辖区(金城江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宜州、忻城、象州、武宣、凭祥、上林、隆安、马山、扶绥、
崇左市
市辖区(江州区)、大新、天等、宁明、龙州等33 个山区和边境县(市、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总分降低10 分。 除上述50 个县(市、区)以及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 民族考生外,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除10 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总分降低 7 分。 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5 分。 对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和防城港市的防城区等8 个边境县(市、区)以及享受边境县待遇的德保县、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防城港市港口区、天等县等5 个县(区)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倾斜政策,在上述第四条第“(一)”款已降分的基础上,再降低10 分,但按教育部规定,考生享受照顾的总分值均不得超过20 分。
10、新疆加 10 分回族考生 (以地、州、市招生办公室审核的名单为准)。民族考生最高加 50 分凡参加汉语言统考并报汉语言招生计划或民考汉招生计划的维吾尔、
哈萨克
、蒙古、柯尔克孜、
塔吉克
、锡伯、乌孜别克、塔塔尔、达斡尔、藏、俄罗斯11 个民族的考生(以下称 “民考汉”),在录取时分别按以下两种情况予以照顾:父母双方均为上述民族者,加50 分;父母一方为上述民族者,加10 分。参加民语言统考并报民语言招生计划的汉族及其他民族考生(不含对“民考汉”已给予照顾的11 个民族),在录取时与“民考汉”考生的照顾分值一样对待。
11、浙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根据省人大审议批准的《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有关规定,对户籍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5 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2、江苏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 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 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 分投档。
13、福建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享受加10 分的照顾
宁德市
、罗源县、
连江县
、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
高山族
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 (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
14、云南这些考生可加10 分云南省哈尼族、傣族、苗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景颇族、瑶族、布朗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德昂族、独龙族、藏族、蒙古族、基诺族、水族、布依族在内地的考生;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 这些考生可加20 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汉族考生(指土生土长或随父母到边疆,户口、上学逆推连续十年以上,现仍在边疆的考生);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 分。
15、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
甘孜
、阿坝、凉山3 州,峨边、马边、米易、盐边、石棉、北川、平武、汉源、宝兴、兴文10 县,仁和、金口河2 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含提前批执行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本科院校,以下简称本一院校)加25 分,其他院校加50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
攀枝花市
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其汉族考生,本一院校加5 分,其他院校加10 分。古蔺、叙永、珙县、屏山、筠连5 县的苗、彝族考生,本一院校加10 分,其他院校加25 分。另外,上述少数民族地区以外的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属院校录取时加5 分。
16、重庆下列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降低10 分(报考艺术、体育类降低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17、安徽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 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 定是否认可和录取。
18、青海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 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
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 10 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 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 分投档。2.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 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等院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 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 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对青南地区(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 分投档(试行)。
19、山东山区、湖区、海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 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20、海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外学校可增加 20 分投档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报考省内学校时可增加10 分投档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三亚、五指山、东方市和少数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聚居镇,且在这些地区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时在这些地区的市县报考的考生,以及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省属中学少数民族考生。
21、江西高考加分政策省政府明确划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乡、村(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 个民族乡和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 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 10 分。
22、天津少数民族考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下5 分以内,高校提出调档要求,可以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23、西藏边境县所属边境乡镇农牧民子女,加10 分;执行汉族录取分数线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 门巴族、珞巴族、僜人、夏尔巴人,加20 分。
24、宁夏回族考生在高考文化课基础上可以加20 分、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加10 分,且加分项目和分值可在全国范围高校适用。山区和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可以累加,二是累加后山区少数民族考生照顾加分最高分值为30 分,三是该项加分政策在全国范围使用。由于该项录取照顾政策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所限定的照顾加分的项目、分值和适用范围,且与区外高校录取时实际执行的教育部限定的政策范围以及教育部对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限定的加分分值及适用范围的要求之间存在较大矛盾。因此,区外院校对自行制定的超出教育部规定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加分项目和分值不予认可,致使部分享受了我区超出教育部规定范围的地方性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面临被院校退档或录取专业安排处于劣势的较大风险。
25、贵州贵阳市(三县一市除外)、遵义市红花岗区、遵义市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10 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 分。
26、河南少数民族考生、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考生,可获加5 分投档。
27、陕西有部分情形之一的考生在普通高校调档分数线下延10 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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